保護吹哨者 專家盼速通過揭弊法提供三大保障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立法院司委會今天召開制定揭弊者保護法刻不容緩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建議,應盡速完成立法,給予揭弊者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工作保障。
法務部表示,鼓勵檢舉向來是法務部的重要刑事政策,為完備反貪腐法制,法務部會秉持一貫的政策立場,持續積極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的法制作業。法務部廉政署長鄭銘謙說,會將專家學者及立委的意見帶回研議,希望用最快的速度檢視、充實草案,盡速完成立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從0402太魯閣號鐵道事故,制定揭弊者保護法規刻不容緩」公聽會。
受邀出席的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潔說,希望揭弊者保護法能盡快完成立法,且要給予揭弊者「三保」,即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工作保障。
曾揭發永豐金「三寶超貸案」的吹哨者、台灣公益揭弊者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發起人張晉源說,在地球上很難找到沒有揭弊者保護法的先進國家,但台灣就是,而制定揭弊者保護法可以矯正歹念、預防犯罪,更是划算的投資,像是外國有林肯法案、陶德法案等,政府花一些資源卻能阻止犯罪,而且社會效益大到無法估計。
張晉源說,阻擋揭弊者(吹哨者)保護法的人,不外乎是過去有太多犯罪、現在正在犯罪或未來準備犯罪,未來有錢有勢的人會阻擋、謀殺這部法案,倘若沒有通過,等於告訴全世界台灣是壞人當家。
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執行長許福生建議,應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藉由跨越民法損害賠償以填補損害為原則的法理,來提供揭弊者更實質的賠償,引導企業法遵,遏止報復情事發生。
行政院前年5月提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但因屆期不續審,未能完成立法;法務部提出書面報告表示,參酌上一屆立委的審議建議,研擬修正草案,並於去年2月陳報行政院審查。
法務部指出,綜整各機關建議下,考量草案為國內首部揭弊保護專法,原草案本就公部門部分先行,後來又參採各界意見,改採公私部門合併立法模式,涵蓋公、私部門,且揭弊者與弊端項目的界定,事涉法案整體適用範圍。
法務部指出,因各界就立法模式(公私部門分別立法或合併立法)、弊端範圍、通報程序等作業多有建言,為審慎立法,法務部會持續蒐集建議、凝聚社會共識,務求草案內容妥適明確。(編輯:林興盟)1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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