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報請延任一年 民團:遺憾且反對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促轉會宣布將報請行政院延任一年,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今天說,遺憾且反對促轉會以脫法方式,將階段性機關變相一延再延;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明確說明是否同意延任的理由,負起政治責任,並在期限內督促促轉會完成工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將在5月到期,促轉會今天說,將向行政院報請延任一年。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則透過聲明指出,十分遺憾。促轉會運作3年以來,僅不斷舉行所謂專家會議、收集意見,未曾真正邀請政府機關各部會,著手銜接方案;反對促轉會以脫法方式,將階段性機關變相一延再延。
聲明表示,2019年10月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表示,促轉會正積極撰寫總結報告,因為總結報告需要嚴格的時程規劃,所以沒有延任的打算;民進黨總統大選勝選後,2020年3月促轉會卻突然改口,要求延任一年。同年5月,同樣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楊翠說,這一年要努力的主要有兩大方向,一是法制工具的研擬,二是透過跨機關的協商,把未來國家轉型正義近、中、遠程工作都規劃好,並承諾「會盡力而為」。
聲明表示,一年過後,促轉會再度提出延任要求,主要理由竟還是法制工具研擬和跨機關協商。
聲明指出,促轉會透過今天的記者會表示,後續核心業務將放在「壓迫體制清理與究責」。但,這是促轉會核心業務,「何以在第二次報請行政院延長時,才列為後續工作?過去3年是否延宕工作?」
聲明也質疑,促轉會針對「壓迫體制清理與究責」所列舉的工作項目是:「推動處置方案,持續發布調查成果,帶動社會討論,制定草案明定權責機關識別加害者」,是否能在未來一年內完成?促轉會延長時間愈久,才發現未完成的工作愈來愈多,究竟促轉會要延任多久才能把「促進」轉型正義的工作完成?
真促會說,希望行政院院長可以清楚說明他判斷促轉會應予延任的理由為何;行政院院長若一而再、再而三讓促轉會予取予求,美其名是尊重獨立機關,實際上是行政院院長濫權,創造出一個破壞體制的「追求正義」的機關。要求蘇貞昌明確說明是否同意延任的理由,負起政治責任,並在期限內督促促轉會完成工作。
真促會強調,追求轉型正義是台灣社會的共識,但追求轉型正義的手段本身必須正當,不可長期處於脫法狀態,成為政黨的提款機。否則,這樣得來的「真相」也不會被台灣社會所接受。促轉會應致力於規劃未來政府機關的銜接方案,而非一再強調自己的重要性,違背原本階段性機關的法制規範。(編輯:黃國倫)1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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