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寒加衣慢半拍 監委:教育部應訂國校衣著指引
(中央社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教育部日前發函中小學,要求各校不得限制「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葉大華今天說,教育部應基於兒少最佳利益,主動發佈相關衣著建議指引、加強對教職員宣導。
葉大華透過新聞稿指出,近日天氣寒冷,依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13日進行的「學生禦寒衣物調查」,發現853間公私立中小學中,有高達84.3%學校違反規定,除禁止學生加穿圍巾、毛帽、帽T等保暖衣物等,並有教官喝令學生、學校處罰學生等情事。
葉大華說,依據教育部國教署去年度新版服儀規定,包括「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4點,都已明訂「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這已是「行政規則」而非「行政指導」,對學校具有拘束力,學校必須遵守。
葉大華說,從相關調查顯示,教育現場執行相關規定時仍有一定程度落差,才會傳出有學校教官與教師未熟悉學生服儀規定而違反前述相關原則,忽略教育部遵循CRC(兒童權利公約)兒少最佳利益與兒少表意權精神,早已在2016年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所有關係兒少事務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同時兒少有權就影響其本身所有事物表達意見的權利。
葉大華表示,因此無論從教官當場斥喝學生,以及後續教師社群對相關事件討論膠著在教師管理權限的爭論,也凸顯出學生服儀規範所涉及CRC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外,尚未落實對於兒少最佳利益以及健康權的考量。
葉大華說,教育部日前雖已行文到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或各級學校,要求「即刻」檢視主管學校規範是否與上述服儀規定有所扞格,並請違反的學校依規定修正,確保學校在實務執行時,不會違反相關法規。
葉大華認為,教育主管機關反應仍慢半拍,強調教育現場管教的界線,不應損及兒少基本權益。她也建議教育部,如果教職員對學生服儀管理方式未符合公約精神,導致損及兒少人格尊嚴情事,教育部應主動接受申訴並調查實際違反情形,並積極檢視違反的學校是否依規定修正。
她也說,除須掌握各校就學生服儀規定落實及處理外,更應提前主動針對寒冬低溫及目前武漢肺炎(2019 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升溫狀況,依CRC兒少最佳利益及考量兒少健康權,主動發佈學生相關衣著建議指引,提前加強對學校教職員的宣導,避免造成學校與學生間對立,也可減少第一線教育人員對校園安全的疑慮。(編輯:郭無患)11001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