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加強稽查台灣豬標章 不實開罰最高400萬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明年1月1日只要貼了台灣豬標章,豬肉主要可食部位與原料全部是國產,如果不是國產,被農委會查到將依標示不實開罰新台幣4萬到400萬元罰鍰,1月1日起加大稽查力道。
台灣智庫舉辦「李登輝學」座談會,主題是農業政策、李登輝農本主義與台灣的未來,邀請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前立委吳明敏、蔡培慧、立委蔡易餘等人與會,陳吉仲出席會議前受訪做以上表示。
立法院會24日處理攸關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美豬、30 月齡以上美牛等9項行政命令,在野黨團提案要求不予備查,但表決時民進黨團具有人數優勢,否決不予備查提案;9項行政命令准予備查後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陳吉仲受訪表示,農委會、衛福部及其他相關部會現在所做的工作有兩個重點,第一,配合所有豬肉與豬肉製品,不管是販賣場所、餐飲場所包括餐廳、便當業、小吃店等全部要做好標示工作,只要清楚標示且標示產地、來源國,這件事情做好,明年1月1日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萊豬)開放的時候,是對消費者多一個選擇的最大保障。
第二,他表示,配合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所有進口豬肉流向管制而且每天公布所有豬肉進口數量與國內屠宰豬肉數量,讓全國人民知道,所有豬肉與豬肉製品的流向管理,農委會會100%執行100億基金到位,確保所有養豬農民的收入維持在一定水準。
被詢及知名魯肉飯連鎖餐飲「鬍鬚張」貼有台灣豬標章,其中一款紅麴燒肉便當卻使用進口的西班牙豬肉一事,陳吉仲表示,台灣豬標章在這個月開始張貼試辦,真正會有相關罰則處分是從明年1月1日開始。
他解釋,日前立法院通過的9項行政命令中,有一個是針對豬肉與豬肉製品須清楚標示的相關規範,12月底以前全部都是試辦,業者在明年1月1日只要貼了台灣豬的標章,豬肉與豬肉主要可食部位、主原料都全部必須是國產,如果不是國產,被農委會查到,依據衛福部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標示不實處罰新台幣4萬到400萬元罰鍰。
陳吉仲向所有消費者表示,只要看到不管是農委會推的台灣豬標章、衛福部圓形的豬標示都是國產豬。
他表示,農委會將針對目前申請總共1萬多家台灣豬標章的業者全部清查一次,而且整個申請過程非常嚴謹,因業者必須填具購買豬肉的上游,農委會對於這項稽查工作,明年1月1日以後會加大力道,只要是台灣豬標章,豬肉、可食部位與主要原料一定100%國產豬肉。(編輯:張均懋)1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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