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人員轉任制度變革 擬新增公職律師建築師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銓敘部今天說,為研擬專技人員轉任制度變革,擬研議新增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職務等;考試院長黃榮村說,某些考試類科長期錄取不足額部分,應作為第一優先解決,再擴大實施。
考試院今天舉行院會,銓敘部為研擬專技人員轉任制度的變革,密集諮詢相關機關與人員凝聚共識,今天再次提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制度轉型構想賡續辦理情形」,提出未來轉型步驟及政策方向。
銓敘部表示,這次所提的方案,在兼顧機關業務需要及與現職人員權益衡平原則下,擬議務實可行,如擴大專技高考類科及其得適用職系、針對過去各年度錄取不足額類科,提高專技轉任人員名額、成立遴選委員會並納入相當比例外聘委員辦理遴選相關事宜、針對具碩士學歷且有一定年限執業年資,研議得以薦任第七職等直接任用、鬆綁資深績優專技轉任人員職系限制、縮短晉升簡任官等年資條件等。
銓敘部說,此外也研議新增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職務,辦理訴訟、設計、簽證等業務,以及按件計酬制度的可行性。如果經修法通過,用人機關就可多元進用人力,並有效暢通現職專技轉任人員陞遷管道。
黃榮村表示,專技人員考試與公務人員考試,都是政府取才管道,在兼顧考試用人政策的前提下,這項政策可以落實多元取才、用人彈性的精神,強化政府施政能量,提供更優質服務。
黃榮村說,但在推動步驟上,應將某些考試類科長期錄取不足額部分,作為第一優先應解決的問題,再擴大實施;在提升現職專技轉任人員陞遷權益及職涯發展規劃之際,也應兼顧現職人員的公平權益。
黃榮村表示,還有許多細節需進一步研議,請銓敘部參照考試委員意見,依照修法程序及時程辦理;其中涉及行政院權責部分,宜與人事總處在共組的工作圈中解決,期望在修法過程中,能將擬議方案內容闡述更詳細、更周延、更具體,穩健逐步建構完善的專技轉任制度。(編輯:林興盟)1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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