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徵詢續押蘇震清廖國棟 立法院會18日處理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4日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因涉貪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司法院發函給立法院徵詢是否許可繼續羈押。朝野黨團今天協商達成共識,15日程序委員會將會把此案排入院會報告事項,立法院會將於18日處理。
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行賄立委蘇震清等人,利用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台北地檢署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貪案移審庭,9月22日認定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函請立法院許可。立法院當天經過朝野協商,各黨團同意列入院會臨時報告事項,並於院會中予以許可羈押。台北地院12月4日諭知陳超明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司法院8日發函給立法院,並在說明中提到,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有徵詢立法院許可的必要;對此,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上午10時召集朝野協商,討論是否續押。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今天協商就是討論18日院會程序,至於當天若朝野黨團要表態,民進黨團予以尊重。
立法院議事人員在協商時表示,過去司法院向立法院發函要求羈押前立委黃信介、蔡辰洲許可時,立法院過去是列入報告事項,如果朝野黨團都同意的話,15日程序委員會就會將此案列入18日報告事項。
議事人員表示,如果18日院會當天需要表決,依照議事規則,人事問題議案不適用點名或記名表決;如果是列為報告事項,立委不能在院會對此案發言,但列為討論事項則可以發言。
對於議事程序安排排入是否同意羈押一案,朝野黨團並沒有其他意見。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提案,希望今天稍後也能討論下週院會處理9項攸關進口萊豬行政命令,並提議將表決日期提前到24日,避免外界紛爭。
游錫堃則宣讀協商結論,表示各黨團同意,有關司法院於12月8日函轉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函立委繼續羈押一案,立法院將列為18日院會報告事項,由院會決定處理。(編輯:蘇志宗)109121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