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日 政院核定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0日電)今天是國際人權日,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成為亞洲第2個發布的國家,行政院會也通過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之一的禁止酷刑公約,顯現台灣重視民主與人權,也會朝人權立國的目標邁進。
行政院上午召開行政院會,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在院會後記者會上轉述,蘇貞昌說,國家、企業及人權議題,已成為國際間經貿協定洽談關鍵因素,重視企業人權,有利於台灣對外經貿協定的談判,協助台灣產業融入國際經貿體系與供應鏈,提升國家競爭力。
蘇貞昌說,「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聚焦國家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提供受害人有效救濟3大重點,這代表台灣積極向世界展現,對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營造永續投資友善環境的用心,希望透過企業人權行動計畫的實踐,帶來激勵作用,吸引更多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的外商來台灣投資。
他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基於對人權價值的堅持,仍然自主承諾履行國際人權公約,至今已完成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中5部人權公約的國內法化,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及政治權利、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兒童權利、身障者權利等公約,使台灣的人權能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
他說,行政院去年5月制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通過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去年的今天立法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並在今年8月揭牌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讓國家的人權保障機制更加成熟、完善。
蘇貞昌說,行政院在今年6月發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這是第一次用行政院具名提出報告,就4年來台灣的人權工作進行檢視並提出未來期許,也將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進行「在地審查」,這樣的台灣模式,也普遍獲得國際肯定。
此外,行政院會今天也通過「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暨「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
蘇貞昌說,酷刑在台灣已經遠離,但是過去受屈打成招、冤獄、枉死的人,其實並不遠,對當事人及家屬縱算可以獲得司法平復,但他們「被劫走的人生」已無法再重來,所以國家縱算用再多金錢、形式、道歉也無法彌補這種重大的缺憾,因此掌握國家公權力、執行國家公權力的人要戒慎恐懼,每個機制、運作,都應該要嚴守相關人權及規定,也要監督好每個人,讓能夠在正確的道路上走跟運作。
蘇貞昌也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編輯:蘇志宗)1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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