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迴避被駁 黨產會:法院合理化法官釋憲動機
2020/9/29 18:49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9日電)黨產會聲請法官迴避,北高行今天裁定駁回。黨產會回應,目前未收法院裁定正本,但北高行新聞稿以黨產條例及立法理由未就「轉型正義」內涵詳細說明,合理化法官陳心弘釋憲動機,與陳心弘過去的言論扞格。
黨產條例全部合憲後,黨產會認為當初聲請釋憲的法官有偏頗之虞,聲請迴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就法官陳金圍、畢乃俊、陳心弘、林麗真、林淑婷承審案件部分,裁定駁回。
黨產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裁定正本,因此僅先針對北高行新聞稿中提到,黨產條例及立法理由就「轉型正義」的概念內涵未置一詞,卻規範可採取非常態性的手段干預政黨等財產權,所以法官陳心弘基於法律確信,認為黨產條例違憲時有聲請釋憲的必要一事先做回應。
黨產會指出,過去陳心弘曾主張「轉型正義直白點說,就是新興民主國家怎樣和前政權算帳」(民國109年6月20日聲請解釋補充理由書第6頁),後來又表示「原處分經停止執行……也只是實踐轉型正義的時間向後移動」(107年11月27日北高行107年度裁字第78號裁定第19頁)。
黨產會表示,顯然陳心弘對轉型正義的概念內涵有獨特見解,並非單純因黨產條例及立法理由就「轉型正義」的概念內涵未置一詞而生誤解,也與普通法院依合憲原則善意解讀法律的多數作法不同。
黨產會說,北高行新聞稿以黨產條例及立法理由未就「轉型正義」概念內涵詳細說明,合理化陳心弘聲請釋憲的動機,與陳心弘過去的言論有所扞格。(編輯:蘇志宗)1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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