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評議秘密 司法院拒轉大法官會議資料為政治檔案
2020/9/28 21:14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8日電)促轉會今天舉辦研討會,針對大法官會議檔案資料是否應徵集為政治檔案,促轉會、檔案局及學者主張應審定為政治檔案並移轉;但司法院持反對意見,主張評議秘密在現今仍相當重要,反對由檔案局典藏。
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上午在台大舉行「大法官與轉型正義-從9份解釋談起」研討會,並邀請中研院、歷史學者、司法院及檔案局代表座談。
針對徵集大法官會議檔案資料爭議,促轉會、檔案局及學者專家均認為應審定為政治檔案,並辦理移轉;但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則以尚未施行的「憲法訴訟法」為由持反對意見,拒絕將威權統治時期大法官會議資料交由檔案局典藏。
台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劉恆妏指出,她協助檔案局徵集相關檔案,目前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確實抗拒公開,並引用還沒實施的「憲法訴訟法」,主張過去數十年來的大法官釋憲資料,應該要用未來的「憲法訴訟法」管理,讓檔案續留在大法官書記處,並限制外界閱覽,不被政治檔案條例徵集。
促轉會副主委葉虹靈表示,台灣因為轉型正義工作太晚進行,來不及了解當年參與者看法,正因如此,大家今天才能更開闊探討議題;她建議,這9件大法官解釋文可看出屬政治檔案,應審定為政治檔案處理,包含公務人員姓名都應該被揭露。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許辰舟表示,司法院依法必須「保持秘密」,這涉及大法官評議過程,相關檔案是秘密;另外,也要顧及是否會有國防機密以外的洩密罪問題。
許辰舟指出,更重要是評議秘密的保障,這跟審判獨立有關,大法官解釋文公布後會隨著時間慢慢流逝變成歷史文件,但不能否認評議秘密仍然很重要。(編輯:林克倫)1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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