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若廢 學者拋類主權基金等配套機制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王揚宇台北20日電)民進黨立院黨團與政策會合辦首場憲改公聽會今天登場,攸關廢考試院的配套機制,學者主張考試權獨立、人事權回歸行政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回歸財政部,與政府各大基金併為「類主權基金」,以行政法人或公司型態經營。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民進黨政策會上午舉辦第一場憲政改革公聽會,主題是「考試院功能檢討與定位」,律師洪偉勝、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劉兆隆等人均主張廢除考試院,但考試院遭廢後,應建置考選、退休撫卹業務的銜接配套機制。
曾任職銓敘部的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蔡秀涓認為,這不僅是憲政而是台灣民主轉型很重要的里程碑。她說,人事權如果不在管理權當中,如何確保責任政治,例如有一個企業執行長,對於如何用人、人事資源管理沒有置喙餘地,集團在內部甚至集團外部找了一群只為具社會代表性但對人資不是很理解的人士對執行長指指點點,最後更質疑效能不彰,這對執政者或公務員都不公平,也違反責任政治的精神。
她再以考試委員為例,考試院決策機制在考試委員出席的考試院會,但考試院底下有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三部會首長必須到立法院備詢,但三部會首長所提出的政策往往在考試院會運作底下,最後能通過的案子非常少,決策的考試委員不用到立法院備詢,完全不符合民主政治的精神。
她進一步說,人事行政總處沒有單獨向立法院提案的權力,必須先交銓敘部,銓敘部又必須送案子到考試院會,因為憲政體制這種限制,使得銓敘部等單位無法提出更具開創性的人事政策,她主張人事權回歸行政權才能發揮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功能。
她主張,考試權應限縮在單純考試,可比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類似中選會模式下設二級獨立機關或國家考試委員會,甚至比照類似大學入學中心或與大考中心整併,成為國家考試中心。
另外,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移入行政院,她建議,將政府各大基金的運用合併成為單一「類主權基金」以行政法人或公司型態經營。
劉兆隆建議參考日本制度設計,日本是在內閣總理之下設置獨立機關「人事院」,負責處理人事業務,而「人事院」下再設「事務總局」及「國家公務員倫理審查會」,前者負責綜合性業務,後者則類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他建議,目前國外對於律師等專業人員的資格考試與頒發證照,有些不是由國家主導,而是由其他專業機構訂定標準,更能符合任用標準,值得台灣參考。(編輯:林興盟)1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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