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章程修訂案通過 黨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桃園市2日電)民眾黨今天舉行黨員大會,其中重點是表決通過章程修訂案,明定黨員代表大會為黨最高權力機關;投票結果,同意票為4668人,主席柯文哲宣布,同意票達出席人數5141的2/3,章程修訂案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員大會今天於桃園的國立體育大學體育館登場,外界除了關注是否成會,黨員大會議程明訂的章程修訂案也是大會焦點。
現行民眾黨黨章在第三章組織運作明定,黨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由黨主席召開臨時會。如黨員超過1000人,得召開黨員大會修改章程,選舉黨員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現行黨章也明定,黨員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1/2以上之出席,出席人數1/2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有關章程之訂定或變更及政黨之合併或解散應經出席人數2/3以上決議。
章程修訂草案則「新增」黨員代表大會章節,並明定黨員代表大會為黨最高權力機關,每年召開1次,必要時由黨主席召開臨時會;黨員代表包含「當然黨員代表」及「票選黨員代表」,任期為2年,且任一性別以不低於全數1/3為原則。
章程修訂案明定,當然黨員代表包含總統、副總統;立委、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縣轄市、鄉、鎮長;歷任黨主席;中央委員、中央評議委員;中央黨部秘書長。
至於票選黨員代表,章程修訂案明定,席次至少100席,候補20席,由具資格的黨員票選產生,「票選黨員代表」的席次應多於「當然黨員代表」席次。
民眾黨員大會今天開會人數為5141人,現場出席2610人、委託書2531份。
章程修訂表決採舉手表決,黨員除了以紀念手環當作投票標記,也手持委託書,如果同時秀出將計算為2票;民眾黨今天安排140名志工分區計票,黨員舉手後,志工先拍照存證,清點現場人數後再與照片中數量核對。
經過10餘分鐘統計人數後,柯文哲宣布,贊成章程修訂案的同意票數為4668票,已達開會人數2/3;由於有473人沒有舉手,民眾黨將其計算為不同意票。(編輯:蘇志宗)10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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