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23日起商家可兌現 6000家金融機構免手續費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2日電)收取振興三倍券紙本的商家明天起可兌現,全台6221家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服務據點皆可兌現,不收手續費。
行政院上午舉行「三倍券兌領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台灣銀行副總經理康蘩等人出席。
丁怡銘說明,收到紙本三倍券的商家,各金融機構從7月23日起到明年3月31日受理兌領業務。兌領不收手續費、不會被查帳,可轉匯入店家指定帳戶內;三倍券如果有摺痕、髒污或破損,只要在可辨識範圍內,仍可兌換,標準比照現鈔。
丁怡銘表示,若是有統編商家,可到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共6221個服務據點臨櫃兌領,攜帶三倍券,背面填好營業人名稱、統編、負責人姓名與存匯入的營業人帳號等資料,並填寫兌領單;不過兌領限存入帳戶,不得直接領現金。
若是沒有統編的計程車司機、民宿、攤商、農漁民、自營業者等,可由各公會、工會、協會、自治團體或農漁會代為兌領,也可把三倍券再拿去消費。
丁怡銘舉例,靠行計程車司機可由車行、車隊代兌,個人司機可由駕駛員相關工會代兌;他也建議運將可以直接拿三倍券去加油。
另外,有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若沒加入任何協會、工會等自治組織,可到八大公股行庫兌換,政府已建立相關系統資料,備妥身分證、存匯入帳號即可。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因系統一週更新一次,如果自營業者是新加入工會或新設立商家,建議兌現時攜帶繳納會費收據等證明,以免系統查詢不到。
阮清華說,有統編的店家如果不想將兌換金額匯入商號帳戶,也可提出商業登記證明或稅務登記證明,將兌換金額匯入負責人帳戶;另外有些商家可能收到非常多三倍券,為避免兌換時壅塞,建議商家先與金融機構聯絡,約定兌換時間,由金融機構提供必要協助。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說,商家如果對三倍券兌換流程還有不瞭解的地方,也可撥打1988專線,將有專人解答。(編輯:黃國倫)1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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