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聽證會 制憲基金會:中華民國憲法是違建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4日電)獨派大老辜寬敏成立的台灣制憲基金會提出兩項制憲意向公投,中選會今天舉辦聽證會。制憲基金會呼籲應有為台灣帶來幸福的新憲法,與會學者則提出適法性與公投主文明確性等問題。
台灣制憲基金會4月底提出制憲意向公投「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中選會下午就後者舉行聽證會。
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表示,台灣明明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就因為中華民國憲法,讓台灣被視為中國的一部分,面臨被中國併吞的威脅,憲法如果不能為人民帶來幸福,就應該捨棄。民調有8成台灣人民希望有新憲法,9成民眾希望台灣成為正常國家,希望公投帶起全民運動,制定讓台灣更幸福的新憲法。
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王美琇說,現在的憲法是「超級大違建」,不更動憲法本文只修憲,就像住在大違章建築裡,談論要不要換沙發或地毯,所以不要談修憲,而是談制定新憲法。
中興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信安則認為,從過去國外的例子來看,推動制定新憲法,不會依循既有舊憲法的規定,因為既然認為有制定新憲法的必要,舊憲法就是要予以揚棄,所以制憲不是循既有憲法秩序跟公投法的管道,否則會有很多阻礙。此外,現行憲法本文跟增修條文中,都沒有提到總統的權限包括推動制定新憲法,提案人也應再說明「推動」的內涵是什麼。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吳明孝說,公投提案須符合主文明確性原則,也就是有具體內涵,最好不要有其他解釋。提案要推動制定「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但是關於「台灣現狀」,台派、獨派、華派的想像都不一樣。
不過,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認為,公投對象不只限於法律行為,也包括政治行為,公投做為國民政治意志形成機制,只要提案不是明文禁止或者明確違憲,應該往基本權最大化去解釋。(編輯:楊凱翔)1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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