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衛視駐台記者違規 文化部:依規定3天內離境
2020/7/3 21:11(7/3 21: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3日電)中國媒體「東南衛視」2名駐台記者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廢止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文化部表示,這2名記者行為與申請入台許可的新聞採訪工作範圍明顯不符,應於3天內離境。
多家中國媒體因在台設置攝影棚並開設政論性節目引起爭議,「東南衛視」2名駐台記者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廢止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這2名記者已在今天中午離境。
文化部今天以聞稿表示,從6月30日公文通知起至今屆滿3天,並無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中國媒體48小時離境一事。
文化部表示,東南衛視記者在台設有演播室,文化部及相關主管機關經查證,這2名記者除在台製作節目外,並親自擔任主持人,與2名記者申請入台許可的新聞採訪工作範圍明顯不符。
文化部表示,此案依「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規定,有違反相關規定者,文化部得廢止記者證,該記者應即繳回記者證及入出境許可證,並於3天內離境。
文化部指出,已在6月30日以正式公文通知東南衛視限期改善並副知內政部移民署,另因這2名記者原核發記者證分別至6月30日及7月2日到期,文化部也依「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不再續發記者證,並由內政部移民署停止核發這2名記者自7月3日起的入境許可。
文化部強調,文化部向來尊重並保障新聞自由,對於部分中國媒體行為與來台目的不符,文化部將與各相關機關持續依法瞭解查處。(編輯:屈享平)1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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