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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配套修法 柯建銘:下會期處理

2020/6/27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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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7日電)監察院8月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但相關修法還未完成。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表示,沒有這個法,內部也可開始運作,在監委同意權行使後再詳細討論,下會期來處理。

立法院去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總統蔡英文也於今年1月8日公布,第6屆監察委員在8月1日就任起,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

監察院1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法修正草案攸關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運作,監察院高度期待,能於立法院臨時會完成三讀。否則有關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與其他監委間如何分工,難免滋生窒礙,尤其對私人機構進行調查、協處,也缺乏法律依據。另外,尚有諸多配套法規須新訂或修正,也無從進行。如此勢必推遲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運作的時程。

另外,監察院指出,主計總處雖已於3月31日函復同意監察院動支第2預備金,但最重要的預算員額,監察院雖多次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協調,但行政院至今仍未核給任何員額,相關人事作業完全無法啟動。

對此,柯建銘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監察法要修正,總共12條,關鍵是第30-1到第30-9條,是關於人權委員會運作的條文,案子已經送進來,黨團會好好看待監察法這樣修正對不對,人權團體也有提案版本,下會期再處理,沒有急到這種程度,沒有這個法,內部也可以開始運作,尊重新的監察委員,等同意權行使後再來好好討論。(編輯:楊玫寧)1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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