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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稱遭追殺 內政部:已給予補正期何來強迫

2020/4/2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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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5日電)婦聯會近日發動連署,稱黨產會、內政部追殺。內政部今天表示,婦聯會未於去年12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轉換為政黨,經內政部去函限期4個月內補正,未依規定辦理得依法廢止其立案,依法處置何來強迫。

內政部依據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下令解散清算。眼看4月27日大限將屆,婦聯會主委雷倩在臉書轉傳海外成員發起的連署,強調這是「司法抗爭、國際關注、群眾聲援」行動最後一棒,希望婦聯會不要被消滅。

內政部今天晚上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日婦聯會發動連署,稱黨產會及內政部聯手追殺,強迫其轉型。對此,內政部駁斥,一切依照政黨法規定,包含婦聯會在內的42個政治團體,未在改正期限內完成轉型,將依法廢止立案,絕非針對特定團體。

內政部表示,婦聯會等政治團體是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未於去年12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經內政部去函限期於4個月內補正,未依規定辦理者,內政部得依法廢止其立案。此為依法處置,何來強迫之說。

內政部指出,政黨法是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於2年期限屆滿前,內政部已通函給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促其儘速完成改正。內政部於去年12月間召開政黨審議會討論,給予政黨4個月的補正期限,政治團體部分,也比照給予4個月緩衝期。

內政部表示,自政黨法實施以來,已給予各政黨及政治團體2年4個月的補正期,婦聯會怠於決議轉換事宜,當由婦聯會自負其責。

內政部指出,政黨法立法後,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共有56個,其中10個轉換為政黨,4個申請解散。其餘42個未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的政治團體,內政部均將一視同仁,依法廢止立案。(編輯:張良知)1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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