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審陪審兩制併行 林輝煌:恐違平等原則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3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公聽會;與會專家質疑,為何不能參審制、陪審併行試行。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說,雙軌制有其複雜程度,也有違反平等原則疑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提升司法公信-最符合國人期待之審判制度為何?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應何去何從?」公聽會。
目前人民參與審判的相關法律提案,除了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還有民進黨立委周春米等人提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以及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所提的刑事陪審法草案。
司法院書面報告說明,為何採行參審制的理由,有符合司改國是會議結論,也符合現行民意趨勢,以及該制度較適於解決目前台灣所面臨的問題。
與會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張靜認為,國民法官制是假改革,不是真改革,而且職業法官必然會主導審判,在權威效應下,誰會聽誰的;陪審制的優點包括,由人民負責認定事實,人民較會相信司法,司法公信力及威信會迅速回升等。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則質疑,為何司法院偏愛日本裁判員制度,不理民間團體提出的參審制、陪審制兩制試行的主張,而且英美的陪審團制度已超過數百年,日本裁判員制度2009年才開始實施。
前台南縣長、律師蘇煥智則表示,為何參審制、陪審制不能並存,讓兩個制度都去實踐,使大家有比較的機會,若要設定適用範圍,或許可用最輕本刑來區分,例如10年以上用陪審、5年到10年用參審等;前大法官許玉秀也提出相同質疑。
林輝煌表示,根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4分組會議就人民參與司法議題,討論後的表決結果,採美國陪審制是7票、日本裁判員制7票,由司法院決定採哪種制度也是7票,最不受支持的就是同時併行,只有5票,而且雙軌制有其複雜程度,也有違反平等原則的疑慮。
林輝煌說,沒有一個刑事審判制度是完美的,司法院以一個負責任態度,決定採行國民參審制度。(編輯:林興盟)109042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