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指罷韓連署偷跑 聲請停止執行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高雄市長韓國瑜今天委託前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罷免案聲請停止執行。王淺秋表示,罷免活動及連署書簽署在韓國瑜就職未滿1年開始進行,違反選罷法。
王淺秋指出,韓國瑜此刻還在兢兢業業進行防疫、市政工作,反對團體不斷扯後腿,且目前防疫工作如火如荼,如果要罷免投票,又要擔心群聚感染的問題,尤其要納稅人買單1億1000萬元,從事政治人物個人利益的行為,道理上站不住腳。
她表示,罷免的宣傳活動在韓國瑜任職未滿1年時,即開始進行宣傳及罷免提案書的簽署,違反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的規定。
王淺秋說,反對團體於去年12月25日(就職週年)當天,即已完成所有罷免提案書的分類、裝箱工作,顯見所有的罷免提議書都是違法在1年內簽署完成,全部均應屬無效提案。
她指出,罷免提案人數為2萬9900人,但其中有1348份提案書不符規定,另有7143份明確記載是於去年12月25日之前簽署,應依法予以剔除,合法提案書僅有2萬1417份,不足法定門檻。但中選會蠻橫違法解釋,掩護違法提案,才跨過罷免提案門檻。
葉慶元指出,選罷法當初修正時,特別將罷免期間由6個月延長為1年,就是為了避免罷免淪為政治惡鬥的工具。提案人在韓國瑜就職未滿1年就開始進行罷免活動,明顯違反立法原意及正當法律程序,顯屬違法。
葉慶元表示,本案違法事證明確,韓國瑜已依法提出訴願,並分別向行政院訴願會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他強調,希望法院能承擔地方自治以及民主憲政捍衛者的角色,暫停違法的罷免程序,維護地方自治及正當法律程序。
罷韓公民團體去年提出韓國瑜罷免案,並於今年3月9日送交逾40萬份的二階段連署書,高雄市選委會議昨天審查通過。經統計,罷免連署書剔除重複或資料不全者,有效份數是37萬7662份,已超過罷免門檻。
中選會表示,收到高雄市選委會函送的查對結果後,依法須召開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若確定成案,並依法公告後,應於審定公告成立後20天起至60天內,由高雄市選委會辦理投票。(編輯:張銘坤)1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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