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提兒少權法等修法 給兒童安全長大的未來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1日電)兒童節將至,時力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兒少權法及幼照法修法版本,有「調整師生比,降低照顧者工作壓力」等5大重點,希望透過立法讓托育環境更好,給兒童安全長大的未來。
4月4日是兒童節,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邱顯智及陳椒華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並發布新聞稿說明時力提出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的5大重點。
5大重點包含,「調整師生比,降低照顧者工作壓力」、「托育機構完整揭露,中央有責建立平台」、「保障家長權益,爭議事件明訂規則」、「提升裁罰範圍,加重機構責任」及「讓政府聽到家長、工會的聲音」。
王婉諭表示,師生比與現場教師的勞動品質及心理壓力息息相關,透過減輕照顧者的工作壓力,讓照顧者能更專心面對每位孩童。時代力量黨團此次提出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將師生比從原先的1:15,降低為 1:13;托嬰中心部分,時力主張將師生比從原先的1:5,參考公共托育家園模式的配比,修正為1:4。
王婉諭指出,托嬰中心必須分班分群,避免人數過多集中,也降低交叉感染及有助防疫,但過往對於托嬰中心的班級總幼兒人數並無規定,因此,時力主張規範托嬰中心每班幼兒人數上限為16人。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修正案內容也包括中央須建立平台,公開機構資訊,資訊應包含負責人姓名、機構名稱、收托人數,同時公開更名歷程、違規記錄。這次修法中也明訂須一併揭露各托嬰中心與教保服務機構的稽查紀錄,讓家長獲得更完整機構資訊。
邱顯智針對「保障家長權益,爭議事件明訂規則」進行說明,修法重點包括,應課予主管機關針對裁罰結果召開說明會的義務,使家長清楚掌握機構違規事實、裁罰結果、費用退還及收托幼兒轉介措施等。
在「提升裁罰範圍,加重機構責任」部分,陳椒華表示,應提高裁罰範圍,情節嚴重時,更應直接廢止許可;並修正兒少權法第97條,於行為人做出兒童身心虐待行為時,不只公布行為人姓名,還須一併公布其所任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名稱及地址。(編輯:郭萍英)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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