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監察院糾正 花蓮縣府堅稱採購均依法辦理
2020/3/17 20:59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7日電)監察院今天針對花蓮縣政府舉辦0206震災感恩餐會等多項採購案,提案通過糾正花蓮縣政府;縣府晚間發布3點聲明,強調採購均依法辦理,並點名監察院應關心陳菊市府的善款支出。
監察委員王幼玲與楊芳玲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民國107年2月6日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以上的大地震,花蓮縣政府事後辦理「0206震災感恩餐會」及「0206震災捐款收據、感謝函印製暨震災紀實文宣裝封及寄送」等多項採購案,共花費新台幣1000多萬元,其中違反採購程序及預算流用規定,提案糾正花蓮縣政府,並於今天上午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議通過。
王幼玲說,花蓮縣政府任意擴張業務範圍、流用經費,已經破壞預算編列跟計畫施政的精神,現在有7個採購案正由檢調調查當中。
花蓮縣政府今天晚間發布3點聲明,相關採購均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定辦理;辦理感恩餐會及相關災後預算支應,均依照預算法規定辦理,主計總處去年7月函覆表示,相關預算支用屬縣府的權責,縣府也依法進行認定。
第3點聲明點名高雄市政府,高雄氣爆後,陳菊市府曾以氣爆善款支出鉅額律師費,以及耗資上千萬建置裝置藝術,是否也請監察院關心。(編輯:黃世雅)1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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