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條例三讀 防疫照顧假津貼未納入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院會處理時,朝野黨團就防疫照顧假是否明文入法及給予津貼各有主張,經表決後並未納入。
因應防疫需要延後開學,家長為照顧12歲以下兒童可請的「防疫照顧假」,在野黨團希望在特別條例中明文規定要件與效果,並發放防疫津貼。
勞動部長許銘春昨天出席朝野協商時曾表示,防疫照顧假的法源依據為災防法第31條,而政府的防疫資源要做有效運用,若在特別條例納入防疫照顧假的補貼,若以88萬名有12歲以下子女的勞工請假,給予每人每日新台幣800至1000元補償,進行估算,需要90億元左右經費。
許銘春認為,武漢肺炎跟當時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不大一樣,不知道會拖多久,而且目前居家隔離檢疫已有2萬多人,比SARS疫情期間人數還多,考量防疫資源有限、有效運用下,認為不要普遍性去發給防疫照顧假的津貼。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說,防疫照顧假除了要入法,也要明定其定義及效果,並由政府比照育嬰留停的6成給予家長補貼。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賴香伶則希望要明確納入防疫照顧假的規範,津貼金額為前一年度勞保局統計全體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數額60%計算。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則主張,要落實防疫照顧假,比照隔離、檢疫給予防疫補償。黨團總召邱顯智說,大方向肯定行政院版的紓困條例,但他希望,這不只是保護企業,也應該要保護勞工,因此時力黨團主張,請防疫照顧假的家長,應以基本工資來進行照顧。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表示,防疫照顧假與防疫補償、防疫隔離假不大一樣,防疫補償是因為接受隔離、檢疫者人身自由受到拘束,而這裡所稱的防疫照顧假,照顧者的人身自由並未受到限制。
鍾佳濱舉例,若學童因為防疫關係沒辦法去學校,這種情況就類似颱風假停課不停班,衍生出家長照顧小孩的需求,但這因為天災等不可測因素,在不可歸責任何人的情況下,最好的方式就是由社會來平均吸收,因為要雇主自行吸收顯有失當,要求由受雇者來吸收也不妥。
鍾佳濱表示,若學校延期開學是基於防疫中心要求的緊急處置或教育部停課規定,學生不能到校,有這種情況,如果家長因為放下手邊工作造成生活困難者,上述條文就是針對因請假或無法工作致生活困難者,應該予以社會救助,而社會救助法第4章的急難救助,就有相關規定。(編輯:蘇龍麒)1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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