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中常委選舉 若賄選主動移送法辦
2020/2/5 19:39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5日電)國民黨中常會今天通過黨主席補選與中常委選舉規範實施要點,列入不請客、不送禮、不賄選等端正選風的規定,若有同志違反「政黨法」第33條有關賄選的相關規定者,國民黨也將主動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國民黨3月7日將舉行黨主席補選與中常委選舉,國民黨中常會下午通過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名單與選舉規範實施要點。
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成員為中評會主席團主席許水德、林豐正、趙守博、蔡鈴蘭,及中評委李建榮、郭志龍、盧紅玲、葉壽山、吳育昇等9人。
黨主席補選及中常委選舉選舉規範實施要點,要點中除了規範參選人不得損害黨譽,也不可攻訐其他參選者,也列入不請客、不送禮、不賄選等規定;除列入端正選風規定,要點內也訂定中央應成立查察賄選督導委員會,由中央委員9人組成,各縣市也成立查察賄選小組,遴選公正人士組成,成員名單不公開,以秘密方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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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由於黨務經費拮据,中常會通過決議,欲參選黨主席或中常委的同志,前一年度未完成的募款責任額必須補足,才能成為合格候選人,但黨中央從寬認定,若有前一年度為黨募款的相關證明,也可列入責任額計算。
第二十屆第二任中常委5日至6日進行領表、登記作業;今天登記的有現任中常委江碩平、李傅中武、呂學樟、沈慶光、謝坤宗、曾文培、陳雙全;新登記的中央委員曹嘉豪、賴調燦、游顥、陳維德、孫健萍、陳儀君、陳汪全、許長輝、鄧治平、邱素蘭、鄭正鈐、魏嘉賢,共19人。(編輯:黃國倫)1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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