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英國脫歐過渡期 台歐盟各協定仍適用
2020/1/31 15:35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31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英國將在當地時間1月31日深夜11時正式脫離歐盟,在2月1日到12月31日的過渡期內,與歐盟簽署的各項協定仍適用英國,並持續強化合作。
外交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歐盟日前正式通知包括台灣在內的全球合作夥伴,表示歐盟與英國達成協議,雙方關係將自2月1日進入過渡期(transition/implementation period),直至12月31日止。
外交部表示,在此過渡期間,歐盟法規原則上將持續適用於英國,歐盟(含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對外相關的國際協定,包括無法律拘束力的文書與安排等,也續將英國視為歐盟會員國,以確保英國脫歐過程平順,及相關情勢穩定。
外交部說,近來數度邀集相關部會,研議此事對台灣的可能影響,並與歐盟及英國保持密切聯繫。為持續強化未來與歐盟及英國的各方面合作,使雙方交往不受影響,經外交部與相關部會研商評估,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同意歐盟上述安排,在2月1日至12月31日的過渡期間內,與歐盟所簽訂的各項協議(定)、瞭解備忘錄及相關安排等,持續適用於英國。
外交部指出,英國為台灣在歐洲第3大貿易夥伴、第5大外資來源,台灣為英國在亞洲第11大貿易夥伴,近來英商持續在台灣離岸風電、綠能、金融科技等領域積極投資。英國一貫支持台灣的國際參與,且基於共享民主自由價值,近年雙方在人權、公共衛生、民主建構、新聞自由等新興領域密切合作。
外交部表示,面對英國脫歐後的情勢,台灣將持續與英國強化雙邊合作夥伴關係,並共同對亞太區域的穩定繁榮及人權維護提供具體貢獻。(編輯:蘇志宗)1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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