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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判國賠 蘇貞昌:主政者要解民怨會做事

2019/11/1 12:23(11/1 12: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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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日電)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案,台北地方法院判台北市警察局須國賠新台幣111萬餘元。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這件事情給政府最大的啟示是,主政者一定要解民怨、會做事,否則人民會反對。

前台聯立委周倪安與29名民眾2014年參與太陽花學運在行政院前靜坐,遭台北巿警局暴力驅離打國賠訴訟求償。一審北院10月30日判周倪安等10組人員獲賠償,可上訴。

蘇貞昌今天出席國發會「2019台灣地方創生展」開幕式,會前受訪時,媒體詢問,怎麼看待太陽花學運驅離案被判國賠一事,引發基層員警不滿,甚至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也在臉書發文批評。

蘇貞昌說,主政者一定要解民怨、會做事,當政府不理人民,便會導致民怨激盪、人民反對,而政府更應該謙卑面對。

蘇貞昌也說,案子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台灣是法治國家,基於尊重司法,上訴與否都是司法程序的一部分,由主辦部會或主政單位來做判斷,「我們都尊重」。(編輯:蘇龍麒)1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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