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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通過立委競選經費上限 竹市1930萬最高

2019/10/3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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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第10屆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新竹市選區上限為新台幣1930萬9 000元居冠,連江縣為1027萬元最低。

中選會表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方式,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2項第1款規定,立法委員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應選名額除選舉區人口總數70%,乘以基本金額30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

中選會指出,所定的固定金額,依同法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立法委員選舉定為1000萬元。

所稱選舉區人口總數,指投票月前第6個月最後一天該選舉區戶籍統計人口總數。

根據中選會公布資料,除新竹市競選經費上限最高,連江縣最低外,台北市最高為第4選舉區(內湖、南港區)1847萬、新北市最高為第1選舉區(淡水、林口等區)1915萬。(編輯:蘇龍麒)1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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