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僅罰2400 正常申請活動要價4萬元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日電)中華統一促進黨昨在台北車站前非法集會並搭建舞台,被北市公園處罰新台幣2400元,若依收費基準,活動費用加保證金其實要價4萬元。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痛批北市府兩套標準。
中華統一促進黨昨天在台北車站南二門前廣場舉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70週年」非法集會並搭建舞台,遭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以違反「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14款,開罰新台幣2400元。
依「台北市公園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收費基準表」,若要申請在台北火車站南二門前廣場辦活動,每場活動以4小時計算,使用者要價1萬元,還需繳交保證金3萬元。
北市府公園處園藝工程隊長胡鴻威表示,依此規定,統促黨昨天活動原先要付4萬元,而非只是被罰的2400元。
自由台灣黨主席、社團法人台灣公投護台灣聯盟促進會總召蔡丁貴在臉書上貼出公投盟被罰1萬5000元的罰單,指推廣理念而設的攤位被北市府工程處依違反「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認定為違建;具表演性質的統促黨集會卻被認定為擺攤,「柯文哲的依法行政真有趣」。
胡鴻威表示,公園處開罰是針對統促黨違法搭建的行為,第一次從1200至2400元開始罰,因統促黨情節嚴重,所以公園處約下午3時抵達就直接罰2400元,之後因統促黨有拆除舞台及帳篷,就未繼續開罰,而集會遊行的相關裁罰權則歸警方。
胡鴻威說,廣場、公園等空間都是給民眾自由來去,但若要辦活動就必須申請,不過如跳早操、練舞等又不在此限,因為活動性質百百種,界線模糊、難以條列,所以民眾一般都會先致電詢問是否需申請。
胡鴻威表示,米塔颱風剛過,公園處忙著善後,可能第一時間沒有掌握好消息,但一接到訊息就立刻派人到場蒐證開罰,並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如法炮製,公園處會馬上要求活動中止並祭出罰單,第一次從1200到2400元、第二次從2400到3600元、第三次從3600至6000元。
北市府工務局表示,若民眾覺得罰金太低,工務局可以提案把金額提高,但如此一來等於把因統促黨事件而遽增的成本轉嫁到全民身上,讓不小心觸法的民眾受重罰,值不值得如此,大家可以來討論。(編輯:李亨山)1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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