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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推動修法強化兒少保護 虐待最重罰300萬

2019/10/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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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日電)鑒於兒虐事件頻傳,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包括提高罰則、監視錄影帶最少保存6個月等5大重點,對兒少有身心虐待等行為,最重可罰新台幣300萬元。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鄭秀玲以及被害人家屬「叡叡媽」今天一同召開「終止虐童悲歌,強化兒少保護」記者會,說明草案內容,期盼透過強化兒少保護機制,加強家長資訊接近權及罰則等,遏止虐童悲劇再次發生。

黃國昌說,雖然兒少法歷經多次修法,但托嬰、幼兒園所發生的虐兒事件仍不斷頻傳,這些對孩子的不當行為,包含為了躲避稽查,把小孩藏在洗手間和陽台,還有要求他們躲在擁擠的車內,已經嚴重到造成孩子受傷脫臼,甚至死亡。

黃國昌指出,這次修法有5大重點,包括除了兒少代表,兒福政策會議應納入家長的聲音;政府應建立全國性的托嬰托育資訊揭露整合平台;政府的稽查及評鑑結果,應在1個月內併同上傳公開;在保護職員隱私權的前提下,強化家長的資訊接近權,並明定監視錄影帶至少要保存6個月;改正現行過輕罰則,要追究實際決策的負責人的責任。

黃國昌強調,時力黨團所提出的兒少法草案,是要補上政府的罰鍰遠少於不肖業者違法獲利的漏洞,以及改善地方政府怠於執行法令,缺乏積極措施的情形。(編輯:楊凱翔)1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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