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過同婚法案 泰媒:為亞洲設下典範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21日專電)台灣通過同婚法案,泰國媒體認為LGBT(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者)運動在台成功,鼓舞了其他亞洲國家,也設下典範,泰國國會應將社會對LGBT族群包容法制化,保障LGBT權益。
立法院院會於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相同性別的兩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創下亞洲同性婚姻法制化首例。
英文的曼谷郵報(Bangkok Post)19日刊出以「泰國在LGBT議題上仍然進度落後」為題的社論中指出,LGBT運動在台灣的成功,應該鼓舞了其他對於同婚議題接受程度不同的亞洲國家,台灣同時設下了典範。
社論指出,汶萊對LGBT族群非常嚴厲,例如汶萊3月宣布要以石刑處死同性性行為,由於遭到國際龐大壓力,汶萊只好調整這個計畫。相較於其他東南亞國家,泰國和越南則對同志議題較為開放。
今年年初,泰國旅遊部門宣布同志旅遊友善的計畫,但社論認為,比起設定成為同志友善的旅遊地點,泰國應該把目標設得更遠,其實泰國在LGBT議題上還有很多進步空間,特別是對於LGBT族群的權益保障。
社論指出,泰國的同志受僱於各個不同部門,但LGBT族群仍然會抱怨各種職場障礙,例如無法得到高薪和高職位的工作,甚至只是找一般的工作都會遇到障礙;更重要的是,法律保障同婚權益對他們來說仍然非常地遙遠。
泰國內閣在去年12月25日通過民事伴侶法草案(Civil Partnership Bill), 草案準備送進國會時,卻遇上眾議院選舉,加上國會積壓許多案子,未能來得及在選前處理,選完後法案必須交由新國會處理,因此至今懸而未決。
儘管民事伴侶法草案被泰國LGBT族群批評許多權益並未放入草案內,但社論指出,支持者認為這仍是好的開始,且許多進入新國會的政黨支持LGBT議題也有正面的認識,更有好幾位LGBT眾議員進入國會。
社論認為,這些議員應該努力讓其他眾議員關心LGBT議題,好讓社會對LGBT族群的包容,能夠進一步法制化,保障LGBT族群的權益。(編輯:馮昭)1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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