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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大貨車駕駛年齡 綠委建議有條件延至68歲

2019/4/2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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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8日電)現行職業大貨車駕駛年齡限制為65歲,民進黨立委陳素月建議,在職業大貨車駕駛未有重大交通違規且體格檢查合格前提下,盼能延長最高至年滿68歲止,建請行政院相關部會研議。

依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職業駕駛執照每滿3年審驗一次,審驗的內容主要要求駕駛人須重新體檢;職業駕照使用最高年齡限制為60歲,而年滿60歲仍願意繼續執業的大貨車職業駕駛人,採每年審驗一次,體檢時多增加 「心電圖檢查」與「胸部X光檢查」,申請延長最高至65歲。

陳素月提出書面質詢向行政院建議,鑑於人口高齡化及延後退休年齡已是國際趨勢,建議逾65歲的職業駕駛人,前一年未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且體格檢查判定合格者,得換發有效期間一年的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至年滿68歲止。

陳素月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成員,她告訴中央社記者,接獲許多職業大貨車駕駛陳情,所以向行政院提出將職業大貨車駕駛年齡限制有條件延至68歲的建議。

她說,許多屆齡65歲的大貨車駕駛仍然還是家庭經濟的支柱,「這是社會的現實狀況」,將職業大貨車駕駛年齡限制「有條件」延至68歲的建議希望政府重視。

陳素月表示,面對人口高齡化趨勢,民眾晚婚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並且少子女化,如何延後退休年齡、善用中壯年勞動力,是政府必須面對的課題。(編輯:蘇志宗)1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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