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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草案 反同婚團體認便宜行事

2019/2/20 22:20(2/20 22: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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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行政院版的同性婚姻專法草案今天晚上出爐。反同婚團體認為,名稱雖然避開,但實質內容仍是準用民法婚姻的概念,有便宜行事之嫌。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晚邀集民進黨立委討論同性婚姻專法草案,行政院發言人Kolas表示,會中定案草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重點包括讓同志配偶有合法財產繼承、醫療權,能共同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

下一代幸福聯盟法律顧問曾品傑表示,法案名稱是一回事,實質內容仍應回歸去年底通過的公民投票第12案,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曾品傑說,去年公投中,700多萬民眾的主流民意,行政院不該蔑視。專法名稱可能是「繞過去」了,但實質內容,仍應依照公投結果,避免動用到「婚姻」,實際上用「同性伴侶」、「同性家屬」等名詞,也可以達到同樣效果。待草案條文出爐後,幸福盟將緊盯法案的實質內容,希望立法院朝野立委能謹慎審議。

幸福盟公投行動總召游信義表示,初看「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有矛盾及荒謬之處,沒有解決什麼問題。人民已透過公民投票,否決同性婚姻的概念,專法不應以任何形式或模糊的字眼,來改變人民所捍衛的婚姻定義,即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游信義認為,行政院專法實質上是讓同性兩人「準用」民法,這樣的立法是便宜行事,沒盡到立法責任,且有愚弄人民的嫌疑,勢必會帶來更大的問題。(編輯:方沛清)1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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