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證實 胡志強繳回溢領退休金
2019/1/8 15:50(3/6 11: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因被銓敘部認定,溢領退休金新台幣163萬餘元,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後,台中分署今天證實,胡志強已經委由秘書匯款繳納完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民國107年9月起,陸續受理來自各縣市政府及考試院銓敘部移送的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案件,案件共26案、金額總計新台幣一億元,其中個人部分有7案,金額自10萬元到543萬元不等。
胡志強經銓敘部核算「黨職併公職」年資,共計10年10個月,包含在「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世盟)」與「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亞盟)」任職,及民國64年至73年英國留學期間,共計溢領163萬9777元。
案件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後,台中分署立即發出傳繳通知,請胡志強在今年1月8日前自動繳納,執行官與胡志強的秘書聯繫後,分析「利弊得失」及考量「社會觀感」,並商請秘書代為勸諭在期限前自行繳納。
台中分署今天證實日前已獲胡志強同意,配合法令規範繳回溢領的退休金,胡志強的秘書並已在本月4日下班前代為匯款繳納完畢。
依據106年5月實施的「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規定,公職人員仍支領退休金者,應由核發機關扣除已採計的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後,依原適用退休法令所定給與標準及支領方式,重行核計退離給與。
若有溢領退離給與者,則應由核發機關以書面處分令領受人或經採認的社團返還。銓敘部清查發現,共有220名公職人員退休年資併入黨職計算領取退休金。(編輯:翁翠萍)1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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