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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爭議 鄭文燦:遴選須按法律程序進行

2018/12/25 12:10(12/25 13: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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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5日電)在教育部長葉俊榮的宣布下,管中閔將出任台大校長,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表示,台大校長的遴選須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若有爭議應透過法律規定當成裁決機制。

延宕多時的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昨天在教育部長葉俊榮的宣布下,勉予同意管中閔任台大校長,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昨天晚間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幾乎同步」被以簡訊通知,事件引發各界關注。

鄭文燦4年前就任第一屆市長時,就是由時任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的管中閔擔任監誓人,鄭文燦今天受訪表示,在管中閔還未擔任國發會主委的時候就已認識他,不過,台大校長的遴選仍然必須要按照法律的程序來進行,如果有任何的爭議的話,應該要有個裁決的機制。

鄭文燦指出,裁決機制不是用選舉,而是用法律的規定,他表示,這樣會比較好。

對於媒體追問,由葉俊榮拍板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的看法,鄭文燦則表示,「這跟就職典禮無關」,也不願再回答相關問題。(編輯:李錫璋)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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