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有誤 中選會:公投案編號及主文未更動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2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公民投票案的編號及主文,自公告成立後即未有任何更動,網傳「重新印製改過的公報,可能號碼和標題不對」為不正確消息,切勿轉傳。
中選會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日網路流傳「中選會重新印製改過的公報(可能號碼和標題不對)⋯請務必注意細看再蓋,因為網路上大家已經傳遍第幾條蓋同意,第幾條蓋不同意。千萬提醒,這真是最奧的奧步了」是不正確的消息,切勿轉傳。
中選會表示,107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的編號及主文,與24日投票日當天公投票上刊印的編號及主文相同,第7案至第16案公民投票編號及主文如下:
(一) 第7案: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二) 第8案: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三) 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四) 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五) 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六) 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七) 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八) 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九) 第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十) 第16案: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中選會提醒民眾,請勿聽信或轉傳各式各樣的不實訊息,選務訊息請以中選會官方網站(www.cec.gov.tw)的訊息為準。(編輯:張均懋)10711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