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通過蔡錦賢參選資格審定 監委要查
2018/10/19 18:56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9日電)監察委員陳師孟、蔡崇義8月糾正內政部未及時修法,讓遭判刑確定的新北市議員蔡錦賢得參選連任,今天再調查中選會,認為中選會明知而縱容,再度通過蔡錦賢參選年底市議員的資格。
陳師孟指出,新北市議員蔡錦賢經舉發於民國87年間預備賄選而遭判有期徒刑7月確定,其未入監服刑,潛逃至中國,直至行刑權罹於時效始返台,並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的模糊空間,連續於99年及103年二次當選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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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說,監院今年8月已對內政部怠於修法提出糾正案,蔡錦賢仍不知反省,繼續登記參選,中選會亦明知而縱容,怠為處置。
陳師孟、蔡崇義指出,中選會罔顧社會公平正義,任令「選賢與能」的理想被有心人士再三踐踏,是否有虧職守;其資格審查決議過程反覆,且傳出違反中選會的會議規則,是否確有其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於候選人資格初審,是否因政黨考量而放水,有無對中選會關說施壓等,均有徹查必要。(編輯:蘇龍麒)1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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