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性侵案失職遭彈劾 投縣:相關人員未通報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6日電)南投縣政府5名官員處理安置機構性侵案失職遭監察院彈劾,縣府今天說,機構內私密案件須工作人員、少年保護官通報,本案相關人員未通報縣府主管機關,導致難啟動輔導調查。
南投縣某少年安置機構爆發少年遭集體性侵案,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雅鋒經一年多調查,彈劾南投縣府社會及勞動處5名前後任官員及3名地方法院少年保護官,創少保官被彈劾首例。
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表示,法院辦理少年交付安置及離院、安置費用核撥及輔導都未知會縣府,難掌握實際安置人數,而機構內兒少性行為屬極私密案件,有賴當事人、機構工作人員、法院少年保護官通報,本案相關人員都未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以致難啟動輔導及調查機制。
陳正昇說,縣府民國105年11月主動發現兒少性侵害案件,通報警察局並配合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106年3月配合檢察官調查證據,同年4月全面清查機構及院生輔導,6月底學生畢業後,機構無再收容個案。
陳正昇表示,這家機構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發現兒童及少年受虐事實,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已共裁罰新台幣12萬元並處停業1年,從107年5月17日到108年5月16日。
王美玉表示,南投縣府社會及勞動處長林俊梧、前處長林榮森、前副處長賴瓊美、科長王基祥和辦事員劉佳萍對安置機構沒依法通報,未善盡監督之責,未落實查核,即使曾懷疑機構有高壓管教,但對地方法院司法少年安置來函公文置之不理,對性侵事件全然不知,未能防堵憾事發生,嚴重違法失職,是明顯行政怠惰。
王美玉說,台中地院少年保護官沐士芬、南投地院少年保護官林芝君與屏東地院少年保護官朱銀雪明知自己為法定責任通報人員,執行業務時知道安置機構個案發生性侵案件,卻未依法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通報。(編輯:李明宗)1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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