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六都市長選舉經費上限 新北市逾億拔頭籌

2018/7/3 18:57(7/3 20:4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3日電)中選會今天討論通過年底九合一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台北市長選舉為新台幣8747萬5000元,新北市長選舉為1億581萬7000元。中選會將於8月16日選舉公告中載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通過107年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中選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應由主管選舉委員會依規定計算,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計算方式,依選罷法第41條第2項第2款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70,乘以基本金額新台幣20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同法條第3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的固定金額分別為5000萬元及3000萬元。

中選會指出,經計算六都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台北市為8747萬5000元、新北市為1億581萬7000元、桃園市為8082萬9000元、台中市為8911萬6000元、台南市為7639萬元、高雄市為8884萬1000元。

其餘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新竹縣為3775萬6000元、苗栗縣3771萬9000元、彰化縣4791萬3000元、南投縣3699萬4000元、雲林縣3964萬3000元、嘉義縣3713萬2,000元、屏東縣4159萬9000元、宜蘭縣3638萬5000元、花蓮縣3460萬3000元、台東縣3307萬7000元、澎湖縣3145萬8000元、金門縣3193萬1000元、連江縣3018萬3000元、基隆市3519萬4000元、新竹市3620萬3000元、嘉義市3376萬8000元。(編輯:張均懋)10707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