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北部4日人車管制 違者最高罰15萬元
2018/6/3 16:26(6/4 08: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3日電)北部地區4日(週一)下午1時30分至2時將實施「萬安41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演練時間為30分鐘,屆時人、車在警報發放後進行疏導、就地疏散避難,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
民國107年「萬安41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將於4日至7日間,區分為北、中、南、東部、澎湖、金門、馬祖等7個地區,採有預告、分區方式,於下午1時30分至2時間實施。
北部地區演習將於4日先行實施,範圍包括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
演習時間為30分鐘,若違反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管制者,將依民防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在家庭及公共場所的人應關閉門窗、水電、瓦斯及熄滅燈火,並立即進入防空避難場所避難;下交流道的車輛則應靠邊熄火停放,並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至於高速公路車輛、捷運、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機場班機正常起降。另外,搭乘捷運、高鐵、台鐵及班機到站後的旅客,請勿出站,並依警察及站務人員引導,於站體內稍候實施避難。(編輯:趙蔚蘭)10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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