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職務列等調整 銓敘部盼7月實施
2018/5/28 12:51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8日電)銓敘部長周弘憲今天表示,考試院已通過調整縣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副局處長及科長層級的主管職務列等,及相對應的警察官職務等階,正規劃後續配套,盼能於7月實施。
行政院長賴清德去年在年終記者會表示,非直轄市的縣市有缺人、缺錢問題,要幫地方留住人才,就要解決直轄市跟非直轄市間,公務員同一職務卻不同職等的問題。
賴清德當時指出,例如台南市是直轄市,科長是九職等,隔壁的嘉義縣不是直轄市,處長跟副處長才九職等,科長七到八職等,所以人才留不住,會跑到直轄市來升等。
賴清德為解決地方政府職等不一問題,曾親自拜會考試院長伍錦霖;行政院也於3月5日將「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行文考試院,具體建議非直轄市的副局處長職等由九職等調整為九到十職等,科長則由八職等調整為八到九職等,併同調整等階相當的縣市政府警察官職務。
考試院考量職務列等有調整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在行政院確認財政無虞下,經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查後,已送10日的考試院會通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邀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銓敘部長周弘憲、考選部長蔡宗珍報告業務概況。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李俊俋、周春米、鍾佳濱關心職務列等調整案何時上路。
周弘憲表示,考試院會已經通過,銓敘部後續會研議實施日期等配套措施,盼能於7月實施。調整案實施後,可從八職等升至九職等者約2000人,未來可受簡任訓者也會越來越多,這部分都會列入評估。(編輯:林孟汝)10705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