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衝擊 考委籲對退休者有救急措施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2日電)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將上路,考試委員陳慈陽認為,應對退休者有救急、救窮措施,例如延長貸款年限;至於離婚配偶可請求分配退休金,考試委員趙麗雲說,與現行民法體制格格不入。
立法院去年6月三讀通過攸關年金改革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退休公務員支領月退休金者,18%優存兩年半歸零,所得替代率設有10年過渡期等,今年7月開始實施。
根據考試院公布會議紀錄,陳慈陽日前在考試院會表示,行政院人事總處對年改的報告大多針對現任公務人員相關保障,未來也應報告退休公務人員權益保障;在年改過渡時期,他認為,應對退休公務人員有救急、救窮措施。
他說,因為退休公務人員不能預知年改狀態,在10年內可能有房貸或其他貸款,人事總處及銓敘部應思考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處理,例如在貸款總額不變下,延長貸款年限等方式。
此外,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納入「離婚配偶請求權」,施行細則規定公教人員結婚超過兩年,離婚配偶可依婚姻所占年資比率,要求1/2的退休金,引發討論。
趙麗雲表示,這項議案在考試院審理時,考量在法理面及執行面上恐無法克服,並未通過,但最後送立法院審議時卻過關。
趙麗雲說,離婚夫妻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私法利益,由民法以尊重當事人作為的基本理念做相關規範。若現行制度有缺失,應修民法,而非在具公法性質的退撫法處理。
她指出,退撫法新制對於離婚配偶得請求退休金分配的相關規定,與民法體制格格不入,且語焉欠詳,萬一須經判決,或有當事人另有約定,又該如何處理。這項制度原欲保護婚姻的弱勢者,立意佳善,但若執行結果適得其反,恐有侵害弱勢婦女之虞。
不過,考試委員黃錦堂認為,所通過的版本是好的,合於時代潮流,先進國家有,沒有違憲問題,甚至更彰顯憲法男女平等價值。
對於外界出現的爭論,黃錦堂說,不是想像中那麼嚴峻,因為夫妻雙方會先協商,鄉鎮市區的調解委員會也可以協助處理,主管部會也可以教導這類案件當事人該如何處理,或教導政府機關人事人員該如何做。(編輯:蘇志宗)10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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