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煌雄人選惹議 姚人多黃國昌隔空交鋒
(中央社台北3日綜合報導)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今天對立委黃國昌揶揄促轉會主委人選黃煌雄將為黃世銘平反,認為黃國昌可能連「促轉條例」都沒看過;黃國昌則說,看完這種程度的指教,簡直令人噴飯。
姚人多2日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貼文表示,如果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任委員被提名人黃煌雄西元2008年在聯合報投書的一篇文章,斷章取義硬是要說當時黃煌雄是在求官,他對這種說法「非常保留」;他說,看政治人物要看一生,就像他「不會因為某人在學運期間偷偷跑去密會總統府副秘書長喬事情,就全盤否定他這個人一樣。」
黃國昌2日在這篇貼文留言回應,「我去喬什麼事?請具體點明。所有經過,當初已經說明,就是要馬(英九)撤回服貿(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別人這樣污衊,我可以忍。你這樣影射,恕難茍同」。
黃國昌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無法同意前監察委員黃煌雄出任促轉會主委,呼籲總統府撤回提名,重提人選。黃國昌並揶揄說,「黃煌雄上任後第一件事,恐怕就是要幫黃世銘提起非常上訴,說黃世銘的有罪判決是被冤枉。」
姚人多今天傍晚透過臉書撰文指出,作為國會議員,基本的專業應該是把轉型正義的相關法案先讀完再來批評別人。他認真覺得,黃國昌可能連「促轉條例」都沒看過。
姚人多說,黃國昌提到,若黃煌雄當促轉會主委,第一個平復司法工作,就是幫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起非常上訴,說黃世銘的有罪判決是被冤枉,他看到這種論點,只能搖頭歎息。
姚人多表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威權統治時期,指自中華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81年11月6日止之時期。黃國昌提到的案子不在促轉條例所規範的時間期限中,根本無法適用。
他並說,由誰提名促轉會委員,黃國昌也搞錯了。促轉條例第8條明文規定,「促轉會置委員9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然而,今天時代力量卻開記者會呼籲「總統府」撤回,「這是他們一時口誤,或者是搞不清楚台灣的憲政體制,我不方便揣測」。
黃國昌隨後回應指出,有一位「法定職權」不包括提名促轉會委員、卻「實際上負責」去找促轉會委員的總統府「高層」,質疑他沒看法條;看完這種程度的指教,簡直令人噴飯。現在是連嘲諷都看不懂?還是裝不懂?
至於提名促轉會委員,黃國昌表示,明明是行政院長的職權,怎麼會搞到是總統府在操盤,這真的需要行政院長賴清德自己來解釋了。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立委監督行政機關,立委的意見行政院都聽到了。(編輯:林興盟)1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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