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活動未經同意列名 內政部糾正
2018/3/27 19:47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7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救國團為辦理107年青年節活動,未經政府機關同意即掛名共同主(協)辦,昨天已發文嚴正糾正救國團。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救國團去年11月15日召開中華民國各界慶祝107年青年節輔導委員會議,邀請內政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防部、法務部、外交部、台灣電力公司、內政部警政署及消防署等機關,並未邀請總統府與行政院參加。
內政部說,這項活動屬救國團內部自行籌辦的青年節活動,內政部並未出席會議;針對救國團逕將內政部、總統府及行政院等機關列為召集委員單位,已去文糾正,在未經相關單位同意下,不得將政府機關列為107年青年節輔導委員會召集單位或主(協)辦單位,以正視聽。(編輯:林沂鋒)1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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