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遴選 教育部:標準沒不一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5日電)監察委員調查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糾正教育部。監委說,教育部針對迴避議題各校處理標準不一,「有某大學,拖到現在沒處理」;教育部則回應情況不一樣,沒有標準不一的問題。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解釋,監察院認為應撤銷的函示,有其時代背景。當時是希望廣納各方人才來當大學校長,實務上曾發生美國知名電子大廠副總裁,受邀參與校長遴選,卻受限於沒有教授資格。
對於監委質疑「標準不一」,陳焜元解釋,陽明案是在整個遴選程序都結束、教育部完成聘任後,才遭到外界質疑;而台大則是仍在遴選進行中被關注到,需就事實面做瞭解。教育部對兩校,都是要求遴選委員會釐清,陽明遴選會因此也再度開會,確認相關事項。
陳焜元進一步指出,按照「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規定,如果有迴避問題,「候選人得向遴委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遴選會決議後,解除委員職務。」即依法屬於自律性質,陽明大學遴選會當時回覆教育部,遴選過程中沒有接觸到這議題。
陳焜元說,台大則是在遴選過程中,遴選委員之一的中研院長廖俊智,與候選人周美吟(中研院副院長)產生迴避的問題,當時遴選會就有對此事回應。
陳焜元表示,教育部是依法行政,但也尊重監察院的職權,目前正研擬修改遴選辦法,在法制面上進行檢討和補強,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狀況。
媒體追問,監察院今天的糾正案,是否會影響到已上任的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陳焜元答覆,陽明的遴選作業已經完成,應不會有影響。
監委仉桂美、王美玉認為教育部於民國102年的函釋擴張「相當教授」的範圍及資格,導致陽明大學成為第一個由副教授出任校長的國立大學,要求教育部撤銷函釋,並建立特別資格的審查機制。
近來除了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台大校長遴選也引起社會關注。監委表示,遴選委員與校長候選人任同一家公司董事是否有偏頗之虞而需要迴避,教育部訂有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依規定處理。監委調查發現,同樣是迴避與否的問題,教育部對於類似案子,適用同一辦法的標準不一,須檢討改進。(編輯:方沛清)1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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