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核二違法重起 公民團體告經長等15人
2018/3/5 11:37(3/5 16: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5日電)原能會要完成審查核二廠大修報告之際,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等人今天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經濟部長沈榮津、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等15人,涉嫌違反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
方儉表示,公民團體2月6日已到北檢告行政院長賴清德,下令重起核二廠2號機的行為涉嫌放逸核能、放射線公共危險罪,而根據報導,原子能委員會在春節期間加班,審查核二廠2號機第25次大修,如果通過,核二廠2號機可重起運轉。
方儉指出,不過這座機組在前年5月16日第24次大修後起動運轉,就發生避雷器箱爆炸事故,此後迄今都無運轉,依核子反應設施管制法相關規定,停機1年以上的核電機組,未提停役計劃,即視同永久停役。
方儉說,核二廠2號機在沒有運轉下,未依法辦理停役,就進入第25個週期的大修,史無前例,經濟部長沈榮津完全不了解核能安全,還公開要求台電核二廠2號機不准跳機,這將使老朽不堪的核二廠在不當的長官指示下,「該跳機而不跳機」,恐造成爐心融毀的事故。
方儉質疑,核二廠2號機明明是停役機組,卻還是報第25次大修,相關報告根本有問題,涉及偽造文書罪嫌;若日後核災發生,危害民眾生命健康財產,這部分涉犯公共危險罪,因此提出告訴。(編輯:李亨山)10703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