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山雨欲來 決定權在會員代表手裡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8日電)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31日開會決定是否與內政部、黨產會簽行政契約;婦聯會律師徐履冰今天說,目前能做的就是按程序走,決定權在會員代表手裡,若否決,處分權在主管機關手裡。
婦聯會因無法交代勞軍捐流向,去年與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展開協商,三方於去年12月29日簽署備忘錄,包括婦聯會願捐新台幣343億元給國庫,旗下4個基金會將完成董事會改選,納入社會公益人士等,並於一個月內簽署行政契約。
三方協商的行政契約文本已大致底定,婦聯會31日將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並表決是否簽署行政契約。不過,內部卻傳出不同聲音。依規定,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只要超過1/3票數不同意,行政契約就簽不成。
婦聯會主委雷倩日前在臉書提及,有些外部人士用各種想當然爾的理由,攻擊常委會去年簽行政契約的決議並意圖翻案;她以「山雨欲來」形容局勢。
雷倩今天更進一步指出,外力的介入,讓31日臨時會員大會已演變為上市公司爭奪經營權的戲碼,幾乎不可能是由會員姊妹親自參加,以風雨同舟的心態共同決議。
反對簽署行政契約的婦聯會會員潘維剛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行政契約內容為何?是否一定要簽?31日的會員代表大會只有討論是否簽行政契約一個提案,但到現在未收到行政契約內容。
若不簽行政契約遭認定為附隨組織,是否採司法途徑因應,潘維剛表示,「唯有司法能還給大家公道」,若政府不能依法行政,只有靠司法判定,以及清楚說明後交由社會評斷。
徐履冰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婦聯會能做的就是按程序走,決定權在會員代表手裡,如果不通過簽行政契約,處分權在主管機關手裡,內政部可能會再撤換婦聯會主委、黨產會可能認定婦聯會為附隨組織。
若簽署行政契約遭否決,被認定為附隨組織是否以司法解決?徐履冰表示,誰來負責就誰來處理,「我們是去談行政契約的人,否決了,不可能是我們來處理」,去處理行政契約的律師還有什麼資格講話。
是否沙盤推演31日的會員代表大會?徐履冰說,只能按程序走,請會員代表來開會,依照自己的判斷自主決定;任何一個人要反對,「我們控制不了」,不能強迫對方一定要怎樣。
人民團體法第27條規定,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應有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或較多數同意,但財產處分、團體解散等事項,須有出席人數2/3以上同意。10701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