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出題少 考選部:考生可完整陳述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1日電)106年司法官特考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科合計出2題,各占100分,引發質疑。考選部官員今天表示,命題委員認為雖然題數不多,但每題各有獨立的爭點,可讓考生完整陳述想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年11月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時,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周春米、蔡易餘等人曾提案指出,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大幅改變過去出題及配分模式,刑事法考科竟然出現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僅各出1題、各占100分的情形,要求刪除考試院預算新台幣2000萬元。蔡易餘當時說,如果這題不會,恐怕就考不上,很誇張。
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在最近一次考試院會也針對司法官特考問題,要求考選部檢討。
根據考試院公布的會議紀錄,李逸洋在考試院會表示,106年司法官特考已考完,據了解,部分立法委員對這次考試有強烈意見。
李逸洋說,其中1個考科命題內容與去年6月新修正通過條文有關,部分應考人因埋首苦讀,未能掌握時事,可能造成類似「抽籤」的機運問題。
他表示,考選部雖然表示因涉及典試委員會事宜,無從涉入,但過去命題都有一定原則,假使命題委員或召集人命題違常例,例如只有命1題時,難道不會主動有所提醒?因為依命題原則,命題範圍須涵括一定內容,不能有偏失。
不願具名的考選部官員上午告訴中央社記者,司法官特考第二試,包括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國文等考科,合計1000分。這次命題委員在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科出2題,每題各100分,合計200分。
官員指出,依規定,考試未放榜前,無法就相關考試問題提出說明,因此,在司法官特考今年1月10日放榜後,已請命題委員向李逸洋與全體考試委員說明。
官員表示,命題委員認為這次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科出2題,雖然與過去出3到4題有所不同,但每題都有各自獨立的爭點,大約4到5個,就內容而言,與過去並無差異。
官員轉述,命題委員認為,題數不多,可以讓考生更專心,更能完整陳述想法;若考題太多,考生可能淪為記憶式的反應,沒有辦法更深切思考。
依規定,司法官特考分三試舉行,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口試)。106年司法官特考於今年1月10日放榜。10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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