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新制上路 公務員月退俸改按月發放
2017/12/26 15:5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6日電)公務員月退休金與月撫慰金目前每半年發放,明年元旦起,改為按月發;退休公務員支領月退休金者,18%優存2年半歸零,所得替代率設有10年過渡期等年改新制,明年7月1日起實施。
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與月撫慰金目前採取每年1月16日、7月16日,每半年發放方式,考量可能衍生領取人死亡,已領取的退休金卻免收回,或溢領問題,影響財政調度,從明年1月1日開始,改為按月發放。
「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原本規定領受人有出入境者,應聯繫發放機關告知出境前往地區等資料,方便發放機關按時發給退撫給與。
因為明年元旦起,月退休金及月撫慰金改為按月發放,查驗期間密集且次數相對頻繁,銓敘部刪除相關規定,明年1月1日起,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退休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告知。
立法院今年6月三讀通過攸關年金改革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退休公務員支領月退休金者,18%優惠存款利率在107年7月1日到109年12月31日降為9%,110年起歸零。領取一次退休金者,18%優存自107年7月1日起,分6年調降,114年優存利率降到6%。
所得替代率10年過渡期,也自1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年資滿15年,所得替代率為45%,分10年降到30%;年資滿35年,所得替代率為75%,分10年降到60%。
退休金計算基準則從現行退休前1個月,改為107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訂為最後在職往前5年平均薪額,之後逐年拉長1年,118年以後則為最後在職往前15年平均薪額。
自明年7月1日起,退休公務員亡故,只要婚姻關係累積存續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能領取遺屬年金。1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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