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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昌案未過 中選會:19日審查後公告

2017/12/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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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6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根據新北市選舉委員會開票結果,罷免案否決,中選會將於19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罷免案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

第9屆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今天投開票,中選會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新北市選舉委員會選情中心開票統計結果,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經投票後,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又依同法第90條第2項規定,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者,均為否決。

中選會指出,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為25萬5551人,投票人數為7萬924人,投票率為27.75%,有效票為7萬441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4萬8693票,不同意罷免票數2萬1748票,無效票為483票。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案。1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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