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制局:水利會選舉常涉弊 須改革
2017/12/14 18:10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4日電)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農田水利會職員屬於廣義公務員,但無實質公權力,4年一次選舉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及會長,常有地方派系糾紛與買票賄選弊端,有必要改革。
行政院院會11月9日通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擬具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農委會表示,為因應氣候變遷導致糧食安全挑戰及社會、經濟環境改變,並改善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直選後衍生的地方派系紛爭等情況,達到強化農業水資源利用、擴大對農民服務範圍、強化組織專業經營等政策目標,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有必要性及急迫性。
草案規定,自條文修正施行日起,停辦農田水利會務委員及會長選舉,各農田水利會第4屆會務委員及會長任期,延任到民國109年9月30日止。
據法制局評估報告指出,目前農田水利會屬公法人,主管機關為農委會,但水又歸經濟部管理,有說法指公法人身分權責不符。農田水利會職員屬廣義公務員,但無實質公權力,4年一次選舉農田水利會務委員及會長,常有地方派系糾紛與買票賄選弊端,有必要改革。
此外,草案明定,農田水利會長於任期中因故出缺或任期屆滿時,由主管機關指派具資格人選。
法制局報告指出,建議由水利會總幹事先代理會長到主管機關指派,以避免爭議,並落實改制為公務機關意旨。
為讓草案順利付委,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等人今天提前一天到立法院議場外排隊卡位。柯建銘說,這是希望讓議事順利進行的防禦性措施。1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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