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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促轉立法 原民會:原基法配套為首要

2017/12/1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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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表示,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已透過多次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具體落實,應多方思考另外做框架式立法的必要性,而立即積極制定原基法相關配套法規為首要。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但沒有包括原住民轉型正義的部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原住民、慰安婦轉型正義等8項草案。

原民會提出的書面報告指出,政府為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工作,總統府已經在民國105年8月1日設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總統親自與原住民族各族推舉產生的代表,共同研商各項轉型正義議題。

報告指出,原轉會已召開3次會議,針對原住民族自治、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原住民族土地及傳統領域、平埔族群正名、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治理等重大議題進行討論。

原民會指出,現行原住民族基本法已就原住民族權利落實有相關規定,對於原住民族應有的自治權、教育權等國家應負擔的回復責任與補償義務等事項,都已有明確規範,如果為了回復歷史正義,有應制定或修正法規的必要者,可以直接檢討修正及訂定相關法規,另外做框架式立法的必要性,「允宜多方思考」。

原民會表示,為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回復工作,也持續進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的法制作業。

報告指出,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最佳途徑,應該在重建原住民族史觀的基礎上,依照現有具體擘劃的藍圖,立即積極制定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配套法規為首要。10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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