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陳怡潔擬修選罷法 幼兒可陪家長投票

2017/12/9 13:4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9日電)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陳怡潔今天表示,為保障身障者投票權益及友善台灣投票環境,準備提案修正選罷法,讓親友可陪身障者投票,選民照顧的6歲以下幼兒也可一同進入投票所。

準備提案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陳怡潔說,之後也將提案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現行條文規定,選舉人如果是身心障礙者,得由家屬在場,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如果無家屬在場,身障選舉人得請求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陳怡潔告訴中央社記者,現行條文未考量身障選民可能不想讓不熟識的人了解投票意願,提案將「家屬」改為「親友」,讓身障選民得由親戚或友人陪同投票。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另外,陳怡潔也表示,現行條文規定僅選民、或身障者家屬得進入投票所,其餘未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製發證件人員不得進入,未考量選民如果須照顧6歲以下幼兒,又無法攜幼兒一同進入投票所內,可能不便行使投票權。

陳怡潔說,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讓6歲以下幼兒獨處,準備提案在公職人員選罷法新增選民照顧的6歲以下幼兒,得一同進入投票所內,友善台灣投票環境。10612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