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潔擬修選罷法 幼兒可陪家長投票
2017/12/9 13:46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9日電)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陳怡潔今天表示,為保障身障者投票權益及友善台灣投票環境,準備提案修正選罷法,讓親友可陪身障者投票,選民照顧的6歲以下幼兒也可一同進入投票所。
準備提案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陳怡潔說,之後也將提案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現行條文規定,選舉人如果是身心障礙者,得由家屬在場,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如果無家屬在場,身障選舉人得請求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依據本人意思,眼同協助或代為圈投。
陳怡潔告訴中央社記者,現行條文未考量身障選民可能不想讓不熟識的人了解投票意願,提案將「家屬」改為「親友」,讓身障選民得由親戚或友人陪同投票。
另外,陳怡潔也表示,現行條文規定僅選民、或身障者家屬得進入投票所,其餘未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製發證件人員不得進入,未考量選民如果須照顧6歲以下幼兒,又無法攜幼兒一同進入投票所內,可能不便行使投票權。
陳怡潔說,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讓6歲以下幼兒獨處,準備提案在公職人員選罷法新增選民照顧的6歲以下幼兒,得一同進入投票所內,友善台灣投票環境。10612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